珠海预应力钢绞线价格 欧盟正式动刀——MDR/IVDR结构性修订:证书机制、分类逻辑与公告机构角色被系统重塑!

钢绞线

当地时间2025 年12月16日,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 COM(2025) 1023 final立法修订提案,拟直接修改 MDR(EU 2017/745)和 IVDR(EU 2017/746)正文条款。

一、先说清楚:这份提案“级别很高”

11月20日,市民谭女士报警称自行车丢失。辽阳东路派出所110车组迅速出动,通过细致排查和追踪,最终在相邻小区内找到遗失车辆。11月24日,谭女士专程送来感谢信,对警号FJ051155的辅警及其他民警高效负责的工作作风表示衷心感谢。

进入到12月份后,安兔兔也是公布了上个月各个价位段的性价比排行榜,其中在3000到3999价位排行榜中,真我GT8Pro轻松击败了红米K90ProMax和一加15,拿下了性价比榜单第1名。

这次发布的提案不是“优化建议”,而是对 MDR / IVDR 设计缺陷的正面修正,也是自MDR / IVDR 立法以来,官方第一次承认其“结构性不可持续”。

提案在立法理由部分明确指出:

⚠️现行体系 在证书、分类、公告机构负荷三方面形成负反馈循环⚠️继续依靠延期、指南、MDCG 文件,已无法解决根本问题

该提案一旦通过,将直接改写法规正文并对所有成员国强制适用,也会成为后续所有 NB 行为、指南、实施法案的上位依据。

二、第一根本性调整:证书制度不再以“时间”为核心逻辑

▶️ 取消“统一 5 年有效期”这一刚性规则

现行 MDR / IVDR 以固定证书周期作为监管核心工具之一,但提案明确指出:

固定期限 ≠ 风险控制固定期限反而制造了系统性再认证拥堵

因此,钢绞线COM(2025)1023 提出对以下条款进行修改:

🔹 删除“证书统一有效期不超过 5 年”的强制性表述🔹 转为基于风险的持续有效性管理

所以,今后的逻辑是:

✔️ 通过持续监督、PSUR、PMS、抽查来控制风险❌ 不再因为“时间到了”而强制全套重审

这是一条极其关键的变化,意味着:

再认证不再是“系统性拥堵源头”NB 的资源将更多用于真正高风险产品

三、第二核心调整:风险分类规则被明确要求“回调”

提案对分类问题的措辞非常直接,核心结论是:

现行 MDR / IVDR 在多个领域违反了比例原则。

1️⃣ 可重复使用外科器械

提案指出,该类产品:

技术成熟风险可预测但在 MDR 下被系统性推入高监管路径

修订方向是:

减少公告机构强制介入情形对成熟器械 允许更低等级合格评定路径

这意味着:✔️ 分类本身可能不变✔️ 但合格评定路径将被实质性简化

2️⃣ 医疗器械软件(MDSW,Rule 11 体系)

提案罕见地点名 Rule 11 的实际后果:

绝大多数软件被推至 Class IIa / IIb与其真实临床风险不匹配直接压垮 NB 审评能力

明确提出:

软件分类需 重新锚定“临床决策影响程度”避免“技术形式决定风险等级”

这是未来 Rule 11 重写的直接法律授权来源。

3️⃣ IVDR 下 Class C 过度集中问题

提案确认:

IVDR 实施后,大量IVD产品被推入 Class C类公告机构能力与该分类结构不匹配已对 IVD 市场供应产生负面影响

因此明确提出:👉 必须通过分类或合格评定路径调整,释放 NB 资源。

四、第三关键重构:公告机构不再是“无限审评中心”

COM(2025)1023 对公告机构的定位,发生了实质性变化。

1️⃣ 从“反复验证者”转向“风险控制者”

提案反复强调:

❌不应在证书续期、轻微变更中反复要求“等同于首次认证的技术评估”

这意味着:

“每次都从零开始审”将被视为不符合比例原则NB 的审评深度必须与风险变化挂钩

2️⃣ 为后续“限制 NB 行为”的实施法案提供上位法依据

这份提案本身不细化 NB 时限和程序,但它完成了一件关键的事:

在法规层面,明确 NB 行为必须受比例性、可预期性约束。

这正是咱们上一篇文章提到的👉 “限制公告机构行为、明确时限”草案能够合法出台的法律基础。

五、第四重要方向:为创新与小规模产品“留制度出口”

提案明确指出,现行 MDR / IVDR 对以下产品不太友好:

天津市瑞通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

创新医疗器械罕见病 / 小人群产品小批量、定制化产品

因此提出三项制度性方向:

1️⃣探索优先评估或差异化路径2️⃣ 允许在受控条件下上市并同步收集数据3️⃣ 为未来监管预留法律空间

注意:这是立法层面的“授权条款”,不是具体措施,意义非常大。

六、这份提案真正想解决的三大“死结”

从法规设计角度看,COM(2025)1023 只做一件事:

把 MDR / IVDR 从“静态、刚性系统”,改造成“动态、风险驱动系统”。

具体而言:

🔻 减少因制度设计导致的无效审评🔺 把有限的 NB 资源集中在真正高风险领域🔄 让合规成本重新与风险水平挂钩

结语:这是 MDR/IVDR 的“第二阶段立法”

如果说 2017 年的 MDR / IVDR 是:“以最高安全标准为目标的理想型法规”,那么 COM(2025)1023 代表的是:“在现实运行中校正后的工程型法规”。

对企业而言,这不是可以“等等再看”的文件,而是:

重新审视产品分类策略重新规划证书生命周期重新判断 NB 介入深度

的关键转折点。

文章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 董认证 ”珠海预应力钢绞线价格